十堰市局探索高效监管模式 提升公众用药用械安全保障水平

为提升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水平,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十堰市局实施“1234”工作法,不断突出高质高效,整合监管优质资源,发挥监管职责职能,全面推进药械监管工作,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一是围绕“一个中心”强化日常监管。紧紧围绕“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这一中心目标,制定年度监管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要求。强化药械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管,及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药品监督抽样,不良反应等监测工作,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使日常巡查常态化,监督检查痕迹化,确保辖区内的药械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管覆盖率100%。目前已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1201家,完成药品检验502批,收集药品不良反应2603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01份,药物滥用监测11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814例。

二是紧抓“两个载体”做好抽检办案。以问题为导向,凸显技术支撑力量,全年共制定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抽检计划633批,截至目前,药品不合格18批次,医疗器械1批次,合格率分别为97%和93%,不合格药械品种后处理完成率100%。保持稽查打假高压态势,注重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深挖案源线索,实现办大案要案优秀案目标,截至目前共立案235起,办结221起,移动公安机关1起,有力的净化全市药械市场。

三是形成“三级联动”推进专项整治。采用双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检查模式,按照“市局+县(区)局+基层监管所”三级联动模式,已开展三轮药械双随机抽查,共抽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155家,立案查处60起。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监控,组织开展城乡结合部小药店小诊所、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低温冷藏冷冻药品、医疗器械无菌和植入材料等等专项整治13项,排查各类风险隐患1219处,专项约谈183次,下达责令整改共443份,持续规范药械流通秩序。

四是搭建“四方共治”开展共享共治。借力高层,通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平台,向两代表一委员推送安全用药、监管动态信息两万余条;借力媒体,开展处方药暗访、安全用药在行动等专栏,在市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定期报道药械监管动态,公布药械年度红黑榜,展示系统积极作为正面形象;借力行业,充分利用药械行业协会和社团志愿组织,开展安全用药“五进”活动和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宣传活动,同时对药械经营企业开展定期法律法规培训,引导企业守法自律,切实履行起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职责;借力公众,通过“3.15”、“5.25”和安全用药月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手册三万余份,受益群众近5000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截至目前共受理药械投诉举报155起,回复率100%。

信息来源: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