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省药监局组织检查组赴疫情防控用药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2月14日,在前期各分局对在产药品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省药监局药品生产监管处再次组织四个检查组对武汉市部分疫情防控用药品的重点生产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进行再督查检查。

检查组在武汉钢铁集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畜禽开发实业公司、武汉市江堤气体有限公司等医用氧气生产企业,重点对企业成品检验、设备监测维护、生产管理记录等环节进行督查检查。在湖北金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对新冠肺炎中药汤剂、金叶败毒颗粒等疫情防治用重点中药生产(煎煮)进行检查。

  检查组要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炮制规范要求生产中药饮片,严格出厂检验,加强代煎中药生产质量管理。中药制剂生产企业要严把原药材质量关,严禁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医用氧气生产企业要严把产品质量关,严格气瓶消毒,严禁工业氧替代医用氧。疫情防控药品需求量大,企业要在确保药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扩大产能,为疫情防控作出贡献。

截至目前

全省在产药品生产企业64家,其中生物制品2家、化药制剂7家、中药制剂11家、中药饮片10家、配方颗粒1家、医用氧28家、原料药5家。省局已出动218人次,监督检查药品生产企业90家次,督促药品生产企业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药品安全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