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十堰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十堰分局精准把握 “四度”,多措并举强化防疫药械供应监管。
一是提升站位的高度。疫情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十堰分局药械监管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市委、政府各项部署,先后3次参加市委、政府疫情防控现场、协调会,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市长批示件5件,在办政协委员建议案2件。选派人员直接参与市防疫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发挥驻点监管职能,严把社会渠道进入十堰市的防疫药械质量安全。
二是加快审批的速度。按照国家、省药监局关于疫情期间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相关要求,在坚持“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对内协调市行政审批局,压缩市内生产企业从申请到取得备案仅需3天。全市已有2家隔离衣生产企业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积极请示省药监局,帮助市医疗机构“新冠1-3号”中药方剂生产,提升中医药在新冠病毒肺炎中的治疗使用率。
三是扩宽监管的广度。构建“市县乡”三级监管模式,实行防疫药械生产经营全面覆盖,形成从生产到零售全链条 “闭环”管理,累计检查全市6家生产企业,1家医疗机构制剂室,13家批发企业,7家零售连锁企业和1500余家次零售药店。为全力保障防疫药械物资供应,积极发挥药品零售企业的网点覆盖作用,实现全市117个乡镇防疫物资“无死角、速到位”的作用,有力确保农村区域防控大局稳定。
四是凸显为民的温度。市市场监管局、十堰分局联合组成10个暗访组,围绕体温测量、场所消毒、规范经营三个方面对全市零售药店进行暗访,举一反三督促整治。针对百姓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防护用药用械价格等问题,累计查办案件86起,有力维护市场秩序稳定。针对疫情战时管控期间百姓用药用械不便问题,支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网上下单、电话下单、社区下单的“三单”配送模式,切实解民忧、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