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省药监局十堰分局督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五项措施。
一是防控机制措施到位。
复工复产的企业均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确保落实全员、全方位、全过程防控。
二是科普宣传培训到位。
要求企业将疫情防控知识纳入从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强化检查考核,员工知晓率100%。企业暂停召开员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聚集活动,确属必须举行的会议和商务治谈,严格做好人员防护措施,控制会议或洽谈时间,及时对场地、用具进行消毒。
三是员工体检排查到位。
要求企业将员工年度健康体检作为上岗前条件,纳入年度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内容,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査工作,对返岗员工及其家庭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把好员工返岗上岗关。复工后,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员工体温测量和在岗状况日检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
四是场所消毒消杀到位。
加强企业办公场所、仓库、住宿区、食堂等疫情防控,加强场地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落实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等措施。企业复工之前对厂区和办公场所等进行一次全面杀菌消毒工作。有员工食堂的单位实行分餐制,避免“扎堆就餐”。
五是安全生产管控到位。
复工前,做好重点部位和重要设备日常巡查,对使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保养维护,生产场所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相关规定要求,避免出现安全薄弱环节,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截至目前,十堰市辖区已有14家药品生产企业、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8家药品批发企业、7家零售连锁配送中心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并向十堰分局进行了报备。同时,分局也在陆续对复工企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