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组织抗疫用药重点药品产业链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省药监局立即行动,全力推进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1开展重点企业专项督导
省药监局领导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对省政府、省指挥部明确的重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督导,了解掌握企业的困难和问题,督导企业及时复工复产。
2动态跟踪企业复产情况
建立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日报告制度,每日动态跟踪掌握企业进展情况,截止3月17日,全省复产药品生产企业133家,其中,《通知》要求的7家重点药品生产企业已全部复工复产。
3加强重点企业跟踪服务
各相关处室、分局,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安排,组织动员和督促重点药品生产企业克服困难积极复工复产,加强企业复工复产上门服务,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提供技术保障。
4加强在产药品质量监管
疫情防控以来,省药监局加强防疫用药品的应急审批,对在产药品企业要求全覆盖监督检查,保障防疫用药品质量安全。
截止3月17日,省药监局已出动检查人员568人次,监督检查在产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226家次,发现问题238个。对省内抗疫用药品生产企业相关新冠肺炎治疗药品监督抽检101批,已完成的53批次检验产品中无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