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省局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查,被授予2017—201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在湖北省药监局局党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药品监管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科学的管理模式和常态化工作机制,目标明确、工作规范,载体多样、内容丰富,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精神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下一步,省局将以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查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药品监管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活动,为我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