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关于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督管理的通告》(〔2019〕第5号)规定,经资料审核和现场监督检查,湖北益生天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3家零售连锁总部按药品第三方物流管理,委托其同一法人药品批发企业开展药品储存、运输。
特此公告。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
附件:药品委托储存配送企业相关信息(2021年第10号)
根据省局《关于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督管理的通告》(〔2019〕第5号)规定,经资料审核和现场监督检查,湖北益生天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3家零售连锁总部按药品第三方物流管理,委托其同一法人药品批发企业开展药品储存、运输。
特此公告。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
附件:药品委托储存配送企业相关信息(2021年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