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
安全科普宣传周
为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药监综妆〔2021〕54号)要求,“学史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加大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督促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安全科普宣传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主题为:“安全用妆,美丽有法”
一是寓意化妆品法规为化妆品安全和公众的美丽生活保驾护航;二是寓意公众只有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才能有美丽的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24日至30日
三、宣传重点
(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文件宣贯。贯彻落实《条例》,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深入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合理预期化妆品功效。
四、具体活动
(一)
同步国家局的活动
组织全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生产企业协会、监管部门和监测机构等参加以下相关活动:
1.5月18日,参加全国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推进会,并予贯彻落实。
2.收看《条例》及配套规章、文件的宣贯、安全用妆知识等科普宣传视频(5月23日前,国家局官网、“中国药闻”微信公众号、化妆品监管APP、百度、腾讯视频等平台播放)。
3.收听安全用妆公益播报(5月23日前,中央广播电台“中国之声”频道早晚高峰时段播出)。
4.收听收看国家局与百度平台合作发布的“安全科普宣传周专题”,内容包括科普知识、宣传视频、法规解读、公益课程、各省活动新闻等(安全科普宣传周正式启动前3天发布)。
5.关注化妆品品类的商品展示页发布的“消费安全提示”(5月份,国家局在各主流电商,包括天猫、京东、网易严选、小红书、唯品会、拼多多、聚美优品、苏宁易购等平台发布)。
6.参加国家局化妆品监管司开展的“为民办实事 化妆品法规宣贯万里行”活动(5月24日-6月底,化妆品监管司组织法规宣贯队开展以《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文件为重点的培训,培训对象是生产经营企业和基层监管人员。同时,根据发布进展,在下半年开展第二阶段的宣贯活动)。
7.收看“5.25爱肤日”活动启动仪式。
8.联动参加5月30日化妆品监管司举办的“化妆品高质量发展论坛”。
(二)
省局与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联动的活动
9.召开2021年全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筹备会、全省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调度会(均于5月19日前完成)。
10.省局加强对安全科普宣传周期间使用的各类科普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向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党员对口下沉社区、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生产企业协会等发放科普宣传手册等资料。
11.5月24日,同步联动国家局与山东省政府在济南市联合举办全国安全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全国启动仪式连线湖北、陕西、浙江三省分会场。
滑动查看湖北分会场启动仪式
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湖北省分会场(荆州)
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荆州市政府商议,湖北省分会场设在荆州市。
活动时间∶ 2021年 5月24日上午 9∶00—11∶30
活动地点∶荆州市
活动具体仪程:
国家主会场(山东)现场联线湖北省分会场。
(一)荆州市领导致词;
(二)化妆品生产企业代表宣读《化妆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倡议书》;
(三)化妆品经营单位代表宣读《化妆品经营单位守法经营倡议书》;
(四)荆州市市场监管局代表作监管执法宣誓;
(五)省药监局领导讲话;
(六)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常见化妆品不良反应预防及监测知识等科普宣传、皮肤病义诊。
12. 湖北省“5.25爱肤日”活动。活动主场由省局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以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为主题,线上线下相结合。
线上:通过省局官网、“楚天药闻”微信公众号、省局一楼电子显示屏等开展专家咨询、科普讲座、义诊、在线答疑等,播放专家访谈视频、动态图解等,进一步加强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各分局参与配合。
线下: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及市州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结合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网络舆情、打假查劣、不良反应监测、典型案例等,在辖区举办进社区、进医院、进学校、进企业的“5.25爱肤日”活动。
13.依托国家局安全科普宣传调研指导组来鄂:一是5月26日,举办全省监管人员、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培训班。二是参与国家局调研指导组在鄂的调研。
14.实验室开放日活动。5月26日-30日期间,邀约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代表、公众代表参观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化妆品实验室(由省药检院组织,联系电话附后)。
15.服务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把安全科普宣传与化妆品安全责任传导、湖北本土化妆品推广结合起来,既引导企业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又合理利用各类平台,为企业做好政策解答、咨询服务,大力扩充我省化妆品产品市场占用率,打造湖北本土品牌;以有效监管和扎实宣传,营造公众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促进扩大消费。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力量保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科研院校、新闻媒体参与。要发挥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楚天药闻”等新媒体,融合宣传推广。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处置,确保舆情平稳有序。
省局及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将适时举办全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
(二)抓好疫情防控。按照新冠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开展相关活动。
(三)增强活动实效。突出重点,结合儿童化妆品特点及其生产经营情况,相对集中进行法规宣贯,力争入脑入心。分层次展开培训,按照监管人员、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等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开展科普,增强针对性。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推进“放管服”改革。
(四)严格纪律要求。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意见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科普宣传周活动总结,电子版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省局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处。
联系人:胡远明 杨峥嵘 曹秀荣
电话:027-87111656
邮箱:hubei@adrs.org.cn.
省药检院联系人:黄伟
电话:027-87705268
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
优秀活动推荐表
注:
1.活动情况简介应简明扼要不超过500字。
2.推优材料附件应包括:Word版本活动总结,活动精彩照片3-5张及活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