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关于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督管理的通告》(〔2019〕第5号)规定,经资料审核和现场监督检查,上药科园信海(湖北)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第三方物流管理企业监管标准,具备为武汉科海园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提供药品储存、运输物流服务能力;受托方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与委托方湖北九州通君康智慧医药贸易中心(有限合伙)等4家公司、受托方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与委托方武汉中原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按药品第三方物流管理开展药品储存、运输,上述相关公司应当根据签订的委托质量协议进行药品储存配送,委托方应当加强对受托方质量审核,受托方不得经营委托企业的药品。
特此公告。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附件
药品委托储存配送企业相关信息
(2021年第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