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评提示16|有源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相关要求看这里→

去年以来,湖北省药监局在全国首创审评提示和审评共识服务机制,让企业与审评部门沟通更规范、更高效。今年 6月21日,发布《关于建立“两品一械”审评提示和审评共识服务机制的通告》,将服务机制进一步定型化。审评提示和审评共识服务机制实施以来,湖北省药监局发布了多期提示和共识,促进企业产品上市更顺畅。楚天药闻推出《审评提示》专栏,敬请关注。


有源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相关要求看这里

1.产品型号/规格划分问题

产品技术要求中应明确产品型号/规格,以及其划分的说明。对同一注册单元中存在多种型号/规格的产品,应明确各型号规格之间的区别(必要时可附相应图示进行说明)。对于型号/规格的表述文本较大的可以附录形式提供。

对于独立软件或含有软件组件的产品,还应明确软件的名称、型号规格、发布版本、完整版本的命名规则,控制型软件组件还应明确运行环境(包括硬件配置、软件环境和网络条件)。

2.有源医疗器械外设计算机硬件配置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中需对计算机配置进行描述,如CPU频率、存储空间、内存空间、显示器分辨率等,可描述配置的最低要求。计算机配置升级时,可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控制进行相关设计更改的验证。不涉及产品技术要求变化的,可不进行许可事项变更注册。

3.试生产样机与注册检验样机一致性要求

首次注册时试生产样机应与注册检验样机的结构及组成保持一致,若存在整改,应就整改的内容对产品的性能、安规及电磁兼容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并做好设计开发变更及相关评审记录。

4.医疗器械软件描述文档相关要求

申报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的产品(含软件组件)时,应参照《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提交软件描述文档。软件安全性级别应结合软件的预期用途、使用环境和核心功能进行判定。软件描述文档的内容及详尽程度应按软件安全性级的要求提供。

独立软件的结构组成应包括物理组成和逻辑组成,其中物理组成描述软件的存储介质或交付方式,如光盘、U盘、预装于计算机交付或网络下载交付等;逻辑组成描述软件的临床功能模块,包括服务器(如适用)和客户端,注明选装和模块版本。独立软件产品技术要求的书写应按附录I独立软件产品技术要求模板的要求提供。

来源:湖北省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