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进行了上市后评价,评价认为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批准文号)。已上市销售的酚酞片和酚酞含片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特此公告。
附件:酚酞片和酚酞含片生产企业名单
(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qtggtg/20210114081322118.html?GXMEUwefOdZn=1610702371049)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月8日
来源:国家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