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药监局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工作方案》,紧紧围绕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全省药监系统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优化药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自2021年7月1日起,对全省药监系统涉企生产经营审批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评、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省级层面审批事项30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项1项,实行告知承诺4项,优化审批服务项25项;市县级层面审批事项4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项,优化审批服务项3项;省自贸区审批事项6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3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实行告知承诺1项。省局采取9项措施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一、全面实行清单管理
将所有涉企生产经营审批事项纳入清单管理,逐项确定改革方式、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二、全面推行网上审批
实现审批事项100% “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发证”,让企业办事“零跑动”。
三、全程公开透明
在网上公开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包括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结时限等信息,可实时查询许可事项办理进度,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压缩审批时限
对依法实施的许可事项法定审批时限总体要求压缩达到60%以上。将登记变更事项、证书补发及注销等办理事项作为即办事项;对告知承诺及备案事项,许可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即办即办。
五、精简审批材料
对申请事项涉及需要提交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证照类申报材料,通过审批系统信息在线共享、获取核验、互认互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该项材料。
六、实行减免检查
对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许可事项,若企业在一年内接受过国家局或省局相同或涵盖其内容的许可检查,不重复进行相关现场检查,可根据企业的自查情况,并结合最近一次现场核查报告进行综合评定,形成综合评定结论。
七、推行多事合办
对同一个企业申报的多个同类型许可事项,可同时申报,同步受理,合并检查,同步审批。
八、创新监管方式
严格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放管并重”的总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规则、监管方式、监管措施,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风险隐患,积极探索运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方法实施监管。
九、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的,及时掌握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承担监管责任。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依法监管持证生产经营企业,查处虚假承诺、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