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处方来了! 监管与零售药店迎来新挑战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长期处方管理工作,并鼓励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具长期处方。

同时,根据《规范》,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

“靴子落地”

将给监管和零售药店带来哪些影响?

江苏省南通市药学会常务副理事长

江苏省南通市药学会常务副理事长缪宝迎为长期处方的管理规范出台叫好。他指出,实际上医疗机构开具长期处方的现象早已存在,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卫生与医保部门都采取了相关措施,允许医疗机构开具长周期处方,以减少医院“人流”。对大多数慢性病患者而言,只要诊断明确,长期处方不会影响其治疗。对监管部门而言,更需要在保证药品质量、规范药品价格、促进合理用药等方面发力。

“为了推进长期处方的规范管理,相关部门还要强化初始用药方案的规范。对处于适应性用药阶段的患者,还是要加强其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不宜初始诊断就开长期处方。”缪宝迎表示。

某市场监管人员

对此,一位市场监管人员亦有同感。他介绍,《规范》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三条对安全用药监测与报告有相关要求。但是对于通过接入互联网的远程监测设备开展的监测信息,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能否收集参考?患者可否自主上报监测信息?不良反应监测如何更有效地监测分析运用监测数据?这都是长期处方新规带来的新挑战和问题。

此外,这位市场监管人员还指出,医疗机构与社会药店处方信息共享问题(特别是跨省区)不解决,容易留下监管盲区。对贮藏温度、光照等有特殊要求的长期处方药,如何确保配送物流环节保障患者(特别是偏远地区)用药安全?对监管也是个难题。

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首席执业药师、药学服务部经理

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首席执业药师、药学服务部经理魏雪鸿认为,《规范》的出台对慢性病患者是利好。大部分慢性病患者是老年人,《规范》实施之后可以使出行不便的老年人免于在路上来回折腾,减少去医院的次数,避免交叉感染,尤其是现在还处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阶段。

“不过,《规范》的出台对零售药店有一定的影响。有了长期处方之后,慢性病患者去医院少了,那就更不会来零售药店了。毫无疑问,零售药店这部分患者的人流量将越来越少。但是现在说这个影响有多大,还不太清楚。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一定要推进处方流转平台建设,让患者可以拿到处方,让其既可以到医院购买药物,也可以到社会药房买药。”魏雪鸿介绍。

来源: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