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湖北省社会药房互联网药学服务管理规定(试行)》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实践活动,加快推进湖北省社会药房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建立,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湖北省社会药房监督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湖北省社会药房互联网药学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1年9月3日前将有关意见或建议填写反馈意见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hbypjyjg@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互联网药学服务意见反馈”。
附件:
1.湖北省社会药房互联网药学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7日